浦发银行信用培养计划产品介绍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1/12/30 | 浏览量:630 中小企业信用培养计划授信业务指针对没有提供有效抵(质)押或抵(质)押物不足的优质中小企业,将几家企业捆绑组池,通过与本行一定时间的结算接触及多方了解,培养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后,企业自愿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形成保证金池,以保证金为质押,本行给予组池企业一定保证金倍数的融资支持。 信用培养计划操作要点: 一、 客户准入条件(因珠海分行刚成立,故以下条款经沟通可以适当放松,如企业成立时间可追溯;在我行结算记录可用它行记录代替等) (一)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连续3 年(含)以上,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较高成长性,发展潜力大; (二)企业上年盈利或近3 年连续2 年盈利; (三)企业主或主要控制人从事本行业不低于3 年; (四)企业、企业主或主要控制人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五)以工业类企业为主,可少量发展具有较高资质的其他行业。其中工业类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批发和零售商贸类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六)优先支持当地科技创新、转型升级、重点扶持等产业目录中的企业; (七)企业在本行信用评级达BBB(含)以上; (八)与企业有授信关系的银行不超过3 家(包括本行); (九)原则上,企业应在本行保持3 个月以上良好结算记录。 二、信用培养计划组建要求 (一)组成信用培养计划的企业应控制在4 家(含)以上,最高不超过8 家。 (二)信用培养计划中的企业之间无投资关联关系,且不受同一企业或同一个人控制。 (三)企业一般应来自同一渠道,或为行业的优势企业,或相互熟悉。 (四)原则上企业自主组成信用培养计划或由第三方平台牵头组建。银行与第三方平台应加强与组成信用培养计划的企业群沟通联系,通过定期走访、组织座谈会、参加平台或信用培养计划企业组织的会议等各种形式,了解行业和客户群发展动态,提供建议,以及规范企业的经营等。 三、新成员加入和成员退出。单个信用培养计划组建后在贷款未清偿前组池企业不能退出。同时单个信用培养计划组建后也不接受其他企业的加入。 信用培养计划贷款方案 致:珠海**公司 有关贵司贷款安排如下,请过目: 1、 种 类:流动资金贷款。 2、 金 额:人民币**万元整 3、 期 限:一年 4、 用 途:原材料采购 5、 利 率: 1年期基准上浮20-35% (具体以审批为准) 6、 保 证:保证金比例不低于25%。 该部分保证金为信用培养计划所有企业的全部敞口融资提供担保责任。 7、 用款计划:一次发放。放款次月起按月分期还款,每次还本金额不低于贷款敞口的4%;也可以选择采取按季分期还款,每次还本金额不低于贷款敞口的12%。 8、 还款来源:经营收入 9、 利息偿还:按月支付。 本方案仅作为贵我双方的业务探讨与交流,不构成贷款承诺,具体条款以审批为准。 谨祝贵司业务蒸蒸日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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