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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我市42万参保人受惠,新迁入珠居民参保取消“五年等待期”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2/8/24 | 浏览量:458
今年2月,68岁的冼大爷因患急性脑梗阻住院花去医疗费用135476.94元,8月,冼大爷拿到了社保基金中心给他报销的医疗费用65142.5元。

   据了解,自7月1日起,我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在居民医保方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报销比例也平均提高了10%以上,这两项待遇的提高让冼大爷多报销了4930元。

   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

   报销比例提高10%以上

   据了解,自7月1日起,我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具体是,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加大,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高至250元。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原来的250元提高至300元,未成年人医保个人缴费由原来的65元提高至75元。同时,调整后,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显著提高,居民医保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报销比例均提高了10%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根据往年的旧政策,冼大爷的住院费用不仅只能报销最高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报销总体费用也会少很多。

   新政策实施后,冼大爷所报销的医疗费用从60212.498元提高到65142.5元。18岁的花季少女何同学,参加的是未成年人医保。

   两个月前,因家中的煤气管爆炸导致她全身70%烧伤。这次意外,何同学家中共花去医疗费用91997.66元,实施新政后,社保基金中心为何同学报销了68229.83元医疗费用,她享受到的报销比例比以往提高了9.5%。

   据了解,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后,我市共有42万参保人受惠。其中居民医保15.6万人,未成年医保人群26.4万人。

   取消“五年等待期”

   新居民一次缴费即参保

   7月1日起,珠海还实施了“取消户籍迁入本市须满5年方可参加居民医保”的新规。据了解,截止8月21日,我市共有623人通过缴纳一次性费用参保,这些参保人如果在参保当月发生了医疗费用,下月起就可享受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待遇。

   据了解,取消“五年等待期”,意味着新迁入珠海的居民,只要一次性缴纳一定费用后即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类参保人个人补缴费用将根据入户年数设定,最高的个人补缴费用为2625元,最低的补缴费用为525元。

   “已参保居民的最大年龄是99岁,最小年龄19岁。享受此政策的参保人大多数是随子女迁入珠海养老的老人家,也有随父母来珠海生活的孩子。”据市社保基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根据国家不能重复参保的规定,新迁入珠海的居民如果在户口原籍已参加了当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的居民将不能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退休人员由于已在户口原籍已享有职工医保,所以不能再次重复参保。但是如果新迁入珠海的居民在户口原籍办理了退保的手续,并取得了珠海户籍就可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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