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划大部分用地已开发 国土局别墅用地非闲置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2/8/21 | 浏览量:474 金鼎翠湖高尔夫别墅用地转让19年后还没开发,是不是属于闲置用地?律师林叔权向国土局局长吴康模发出请求书,要求对该地块展开调查(详见本报相关报道)。日前,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请求做出书面回复,对翠湖高尔夫地块情况做出详细解释,并认定地块并不属于闲置土地。
大部分用地已开发非闲置
据林叔权介绍,他于8月16日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康模发出请求书,要求调查翠湖高尔夫别墅用地是否属闲置用地,8月17日下午5时,市国土局通知他已对该问题做出书面复函,昨天上午,他到国土局取到了该复函。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在复函中解释,翠湖高尔夫的78 .84万平方米别墅用地,属于1993年原市国土局出让给珠海经济特区隆益实业公司的244 .78万平方米珠海国际赛车场配套用地的一部分。1993年12月,珠海市国土局与隆益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将金鼎金凤路东244 .78万平方米用地出让给隆益公司,土地用途为国际赛车场配套工程用地。该地已以隆益公司名义办理了用地手续,其中1367727 .26平方米的高尔夫球场用地,已按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并一直在经营中。
2006年,因广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经珠海市政府研究决定,收回隆益公司上述用地中的291669.56平方米用地,故隆益公司国际赛车场配套工程项目剩余用地约78.84万平方米。需待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后,这78.84万平方米用地才能办理用地手续,由于目前规划部门正完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所以该用地尚未重新完善用地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认为,鉴于隆益公司在1993年取得244 .78万平方米用地后,已对其中的1367727 .26平方米用地完成开发建设,并经营多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涉及的78 .84万平方米别墅用地不属于闲置用地。
律师认可国土局认定
昨天下午,林叔权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认可市国土资源局做出该土地不属闲置用地的认定。他同时提出,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版通知中,规定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该通知明确指出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而翠湖高尔夫别墅目前仍未开始建设,应属于新建项目,故容积率不能超出1.0.
对此,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副局长颜立新表示,别墅项目用地在翠湖高尔夫球场内,属于同一个规划红线内,而翠湖高尔夫球场早已完成建设并一直在经营中,因此该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而是属于历史遗留的项目,因此容积率低于1.0并不违规。
[事件回顾]
19 9 3年12月珠海市国土局与隆益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将金鼎金凤路东244.78万平方米用地出让给隆益公司,其中包括翠湖高尔夫的78.84万平方米别墅用地。高尔夫球场已完成开发建设,并一直在经营。
2 0 0 6年因广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政府收回隆益公司上述用地中的291669.56平方米用地,故隆益公司国际赛车场配套工程项目剩余用地约78.84万平方米。需待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后,这78.84万平方米用地才能办理用地手续。
2 0 12年8月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珠海国际赛车场综合发展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将在上述地块建别墅群及高层商住楼。有业界人士质疑该局规划违规,此前,国家要求不再开发和建设别墅。
2 0 12年8月15日有律师请求市国土局调查并裁定,该地块是否属于闲置用地,是否需要回收。
2 0 12年8月17日市国土资源局做出书面回复,认定该地块并不属于闲置土地。该律师表示认可国土局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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