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的前期筹备,从本月18日零时开始,珠海城建集团将率先在吉大片区的景园路、吉大路和园林路三条路段正式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此三条路段将提供停车位两百多个,经常在此附近停车的市民,届时需要注意了。
三条路段 提供车位两百多个
昨日,珠海城建集团在吉大国贸商场附近设置咨询台,向群众介绍即将开展的路内停车收费管理,这引起了广大群众尤其是车主们的兴趣。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根据《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及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城建集团作为市道路停车设施的特许经营单位,市政府前期已批准其在主城区选取十条道路(朝阳路、先烈路、华海路、东风路、景园路、吉大路、园林路、华平路、粤华路、侨光路)作为试点开展路内停车收费工作。
据悉,第一阶段,城建集团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首先选取了吉大片区的景园路、吉大路、园林路三条路段,于2012年6月18日零时起正式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以达到合理配置路内停车资源,规范路内停车行为的目的。
“这三条路段共划出245个停车位,供市民停车。”珠海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称。
鼓励车主短时停车
采取分段收费
收费标准方面,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车主短时停车,提高停车位利用率,停车咪表收费将采取“分段收费”原则,计费以30分钟(含第30分钟)为一个单位,前30分钟收费2元,此后每30分钟收费3元,如不满30分钟则以30分钟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停车咪表分繁忙时段和空闲时段,收费标准不太一样,在选定停车时间上亦有所区别。
在繁忙时段,收费即按上面提到的为标准,车主在咪表上按“增时”键(每次按键增加半小时,最长选定时间为3小时),选择完成后按“确认”键。
在空闲时段,30分钟内收费2元,最高收费5元,车主在咪表上按“增时”键一次(按“增时”键一次,即为半小时,按两次,则到早上八点半),选择完成后按“确认”键。
如果需要跨时段,车主可根据需求在咪表上连续操作。
知多点
四步骤完成停车付费
据了解,此次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的路段采用了国际目前较为先进的自助付费设备及系统。其中的停车咪表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使用银联卡付费的咪表设备。
市民如要在这三条路段停车,共需四个步骤才能完成付费。
一是将车辆按照顺行方向驶入泊位。
二是到咪表显示屏处选定泊位编号,即在咪表上选定车辆停放的对应编号,如左2、左1、右1、右2(一般1台咪表管4个车位)。
三是选定停车时间。
四是付费:持有银联非接触芯片卡的市民可直接在银联非接触卡刷卡区刷卡付费,持银联磁条卡的车主可将磁条卡插入卡槽,待显示屏显示读卡成功后拔出银联卡,输入密码,按“确认”键(无密码,则直接按“确认”键),付费成功。
《珠海市路内停车场管理制度》公告
为规范路内停车场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珠海实际情况,我司作为路内停车场的经营单位,现制定了《珠海市路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现公告如下:
珠海市路内停车场管理制度
1、为规范路内停车场的管理,实现路内车辆的有序停放,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路内停车场是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制定路内停车场设置方案,设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路内停车场由市政府授权建设、经营和管理,其建设应当在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路内停车场设置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划设停车泊位标线及设置相关设施。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侵占停车泊位,不得设置障碍物影响停车泊位的使用。
5、蓄意破坏路内停车场相关设施的,按规定需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须照价赔偿。
6、路内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物价部门批准。
7、路内停车收费属城市道路停车占道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路内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标识进行提示。
8、路内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用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维护及升级改造。
9、路内停车场不得将停车泊位出租给单位和个人作为专用停车泊位。
10、在设立的路内停车场同侧必须设置包含路段名称、停车泊位数、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的公示牌。
11、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内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准停车型、顺行方向在停车位线内停放,并按停车咪表提示的缴费金额自助刷卡购买停车时间。
12、在路内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在泊好车后,需先付费后停车,停车时间需遵守该路段公示牌的相关规定。
13、路内停车场可根据不同的区域及位置划分为繁忙时段和空闲时段实行收费。繁忙时段及空闲时段的停车时长根据路段路况设定。
14、繁忙时段按半小时为单位收费,每次停车最长不能超过该路段规定的最长时间;如需继续停放,则须驶离车位重新泊车并另行付费。
15、空闲时段收费标准可按半小时或按次收费,按次付费停车无时间限制。
16、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者在路内停车场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7、本制度自2012年6月18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城建公共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珠海市第一批路内停车场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及市物价局珠价函〔2012〕4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为做好主城区道路的排堵保畅工作,规范路内停车行为,现定于2012年6月18日零时起正式实施珠海市第一批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费路段(见下表)
二、收费说明
1、计费以30分钟(含第30分钟)为一个单位。
2、前30分钟(含第30分钟)收费2元;此后每30分钟收费3元,如不满30分钟则以30分钟计算。
3、繁忙时段选定停车时间每次最长为三小时,每按“增时”键一次增加30分钟。
4、空闲时段(分路段设置,17:30至次日早8:30或21:00至次日8:30)内,30分钟内收费2元;最高收费5元。
备注:吉大片区吉大路海滨南路—情侣中路段的繁忙时段为8:30-17:30,空闲时段为17:30-次日早8:30;其他路段的繁忙时段为8:30-21:00,空闲时段为21:00-次日早8:30。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2290100,18902536580
特此公告
珠海城建公共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