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高2021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来源:腾讯网 | 发布时间:2021/3/12 | 浏览量:0 日前,广东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与2020年相比,2021年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并保持在全国前列。据悉,截至2021年2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3.6万人,其中城镇15.2万人,农村128.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22.2万人,其中农村20.7万人,城镇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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