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内容 关键字搜索
2021年底前福建所有县(市、区)应建慈善助老超市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9/7/11 | 浏览量:0

      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全省推动实施“慈善助老超市”项目,到2021年底前,全省100%的县(市、区)建有慈善助老超市,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慈善助老服务网络。

  通知明确,慈善助老超市是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管理和运营模式,不断拓展助老服务功能,为老年人群体提供物质、精神、健康、文化等帮扶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对已建有慈善超市的地区,大力拓展助老服务能力,统一加挂“慈善助老超市”牌子,开展以辖区户籍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慈善助老服务。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设置慈善助老超市场所,预留运营场地。

  据了解,福建省将引导各类慈善助老超市运营主体申请或联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超市内部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配备捐款(物)箱。同时实行分类优惠购物制度,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老年优待券”,为献爱心的普通居民发放“爱心卡”,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发放“慈善救助卡”,分类给予优惠折扣价格。加大对辖区内困难老年人的优惠力度,对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供货的便捷服务。

  今年6月起,福建省在福州市、漳州市、三明市各选择2个县(区)开展试点,其中福州地区试行民非企业运营模式,三明地区试行慈善助老超市嵌入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模式,漳州地区试行公益组织+慈善总会合作运营模式。通过分阶段推进、分步骤实施,在今年10月底前,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在全省全面推进实施。

 

来源:福建日报

 

 

上一条: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关闭 | 打印
下一条: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安全 厦门市率先全省出台新规
政策法规
>> 更多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中大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6楼 联系电话:0756-8983605 邮箱:baminnet@126.com
版权所有 2011 粤港澳福建商会 粤ICP备11043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