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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将设总规模10亿港澳青年创业基金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9/5/31 | 浏览量:0

5月30日,广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优势作用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首个支持港澳青年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同时,台湾青年也纳入政策覆盖范围,享受同等待遇。

推进广州与港澳学历互认

《行动计划》共15条,由“五计划一平台”组成。“五计划”包括:实施“乐游广州”计划,深化穗港澳青年交流交往;实施“乐学广州”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学习研修;实施“乐业广州”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实施“乐创广州”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乐居广州”计划,强化住房教育医疗保障。“一平台”是指搭建高效便利服务平台,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行动计划》提出了推进广州与港澳学历互认、税负差额补贴、完善港澳子女入学、支持港澳青年融资创业、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筹建等一系列措施,涵盖了支持港澳青年在穗学习、实习、交流、就业、创业、生活等方方面面。

筹建千套港澳人才公寓

根据“乐创广州”计划,广州将以更大力度助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设立总规模10亿元覆盖创业各阶段的港澳青年创业基金,重点投资港澳青年初创项目;3年建设10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入驻基地初创企业享受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费用半年全免、一年减半;对在广州落户的港澳初创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和补贴等。

“乐业广州”计划则重在提供优质就业岗位。比如,在广州知名大企业每年遴选2000个实习岗位,招募港澳大学生实习;每年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外资企业筛选不少于3000个工作岗位,开展“羊城邀约”港澳青年就业招聘计划。

同时,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广州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乐居广州”计划除了支持兴办港澳子弟学校、开设港澳学生特色班、提供与港澳接轨教育服务,还包括鼓励港澳青年申领广州人才绿卡,在购房、购车、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市、区筹建1000套港澳人才公寓,给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广州设立医疗机构,便利港澳医师注册执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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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穗台湾青年享有同等待遇

《行动计划》所称港澳青年,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特区15岁至44岁居民。政策覆盖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人群。港澳青年在享受本政策的同时不影响其申请享受国家、省、市、区其他政策。

在广州发展的台湾青年,纳入本政策覆盖范围,享受同等待遇。本政策与广州市出台的其他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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