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将开展10个月专项治理行动!酒驾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9/3/7 | 浏览量:0 2019年春运顺利收官。3月6日,广东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春运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数据中梳理出六大风险点,并做出相关安全提示。 春运期间,涉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假套牌、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亡人交通事故较多,分别占比42.46%、26.82%。 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3月起至12月底,广东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将进行集中曝光,并推送给“信用中国”网。 今年春运期间,约有21%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每年清明前后,广东常出现雨雾天气,交警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道路通行、交通管制等情况。广大驾驶人在雨雾天气行车谨记“降速、控距、亮尾”,尽量避免急刹车、急打方向,尤其经过积水路段要特别小心谨慎。 春运期间,涉及省内驾驶人事故占84.55%,涉及省外驾驶人事故占16.12%。涉事驾驶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4岁至29岁及30岁至35岁两个年龄段,分别占总量的27.4%和29.2%。广东交警提醒年轻司机群体:养成文明礼让的良好驾驶习惯。 春运期间,发生在高速公路的亡人交通事故增多,高速公路肇事风险升高,亡人事故同比增加了14.3%。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高速公路行车事项:一是不要超速行驶,密切留意路牌信息或导航语音,临近出口时要提前变道,避免紧急刹车、突然变更车道。二是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更不能调头逆行,错过高速出口请继续前行,到下一出口再驶离高速。三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停车争论事故责任,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摆放三角警示牌,司乘人员应尽快转移至安全地方,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四是不要与大型车辆长时间并排行驶。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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