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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平均增幅5%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8/8/2 | 浏览量:0

省人社厅8月1日透露,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加广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5%。

由于个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年龄不同等原因,涨幅略有不同。而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因定额调整50元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较高,总体增幅一般均超过5%。

此次养老金调整起始时间是2018年1月1日。现已过去7个月,这7个月上涨的钱,将于近期一次性补发。

此次调整人员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共分3种方法上调基本养老金:

第一种是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加发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

第二种是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第三种是倾斜调整。一是向高龄人员倾斜,对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对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在此基础上,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此次增加的养老金,将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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