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年医改任务如期完成 五项重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2/4/28 | 浏览量:713 看病花钱少了、看病更方便了,是基层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对我省医改的最大感受。我省牢牢把握医改核心理念,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各级政府实际投入306.5亿元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口,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三年来,我省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高于国家规定的90%的年度目标,基本实现全民医保。截至2011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26.65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28.82万人,参保率达95%;新农合参合率由2008年的91.60%上升到2011年的99.28%。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即时结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率达92.6%。全省有27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全省1000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目录内药品,并纳入基本医疗和新农合的报销范围;60%的建制村卫生所基本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1665个村卫生所实行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基本药物数量和流向实现电子监管和追溯,质量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建立竞争性人事管理制度、激励性收入分配机制和多渠道补偿机制。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85%,乡村医生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进一步提高。85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5元,全省财政投入8.6亿元。厦门市公立医院和其他设区市9所基础较好的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38所三级医院开展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诊疗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省出台39项可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各设区市基本建成数据中心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省医改办表示,今年我省将重点在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推动全民基本医保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基层医疗机构由强筋健骨转向持续发展、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体系由重硬件转向重服务。 优质护理服务作为公立医院改革一项重要举措正在我省各级各类医院大力推进。截至2011年,全省共有132所医院、625个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其中,42所三级医院共有468个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患者满意度明显提升,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并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图为医院护士正在精心护理病人。 4月24日,龙岩市武平县十方镇中和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朱美明告诉记者,做村医近20年,从来没有遇到像现在这么好的政策。“去年我的年收入提高了6000元,还考上了职业助理医师。今年我的养老问题也将得到解决。我愿意为村民更好地服务。”他说。 朱美明的感受,正是新医改政策的叠加效应。回顾三年医改,福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围绕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社会资本办医、卫生信息化建设等一批福建“亮点”工作受到国务院医改办的肯定。特别是基层医改实现重大突破,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为“十二五”期间持续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基本: 全民医保深入民心 基层百姓优先受益 医保全覆盖,是福建人民对医改工作最直接的肯定。 城乡居民就诊“一卡通”全面启动,全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费用全部持医保卡即时结算;新农合实现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群众“跑腿”、垫资大大减少;厦门、邵武等20个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全省9个县(市、区)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融合。据统计,2011年,我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分别由2008年的85.29%、49.38%上升到95%;新农合参合率由2008年的91.60%上升到99.28%。人民群众的健康有了更强的保护网。 在扩面提标的基础上,我省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大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力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实现城乡统筹;扩大救助覆盖面;进一步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症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医疗救助。这些举措,为防止和缓解老百姓“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筑起了一道厚实的“墙”。 去年9月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扩大到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费用继续下降,群众基层就医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基本药物的实施,我省大力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通过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方式,初步建立起运行新机制。 强基层: 基层医疗机构“强筋健骨”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健全基层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深化医改的重点,也是我省医改取得良好成绩的关键。三年来,全省各级政府不断增加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就医条件,加强卫技人员培训、健全政府补偿机制。 在缓解基层人才薄弱问题上,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一是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实施《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实现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4名。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个一批”人才工作计划,实行特殊政策,充实乡镇卫生院。三是实施学费代偿制。将学费代偿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省47个县(市、 区)城区所在地以外的乙类和丙类乡镇卫生院,增加了口腔医学等4个专业。四是实施“千名医师帮扶乡镇卫生院”项目,并积极创新、积累经验。五是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持续实施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 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09年至2011年期间,我省共实施96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其中市、县精神卫生服务专业机构1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57个(同步配备急救车和车载设备),农村急救中心2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22613平方米,总投资765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440万元,地方投资41080万元。目前上述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我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服务项目增至10类41项,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55.45%,登记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分别达219万人、47万人和10万人。积极探索推广医院-社区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模式,积极实施城乡已婚低保妇女病免费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卫生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均完成率达104.6%。 建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 尽管公立医院改革整体上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城市大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但我省在社会资本办医、信息化建设、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惠民项目建设,并积极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全省现有民营医院242所,床位数11082张。目前,我省涌现了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非公立医院,全省在建15所民营医院,预计总床位4819张。 以“数字福建”为契机,我省也在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托政务外网建成全省卫生信息专网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省、市级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省属10所医疗机构实现了电子病历、医疗服务等信息共享。建成全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视频系统,覆盖全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建成全省远程医疗系统,覆盖全省县级医院。医疗救治信息系统进展顺利,完成了120车载音视频传输和卫星通信系统建设。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计算机等软硬件设备,各项业务系统实现网上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现即时结算。 此外,我省大力推行后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如厦门市各大公立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的预约量已全部达到50%以上。在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面,我省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并将控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作为医院评价评审标准的重要指标列入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我省自2005年开始执行控费政策,6年来门诊次均费用年均增幅2.6%,人均住院费用年均增幅3.56%,而2001-2004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3%和11.5%。这项工作受到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的充分肯定。
|
谈商论道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