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工子女入学政策调整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6/12/26 | 浏览量:123 今年开始,珠海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各区制定相应的积分入学政策,不过部分区的政策引发了争议。今日,市教育局对制定的政策进行了解读。教育部门强调,应当保证随迁子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与户籍学生平等的权利。 ![]() 市教育局表示,2015年9月29日,市政府召开移交工作会议,紫荆中学、文园中学、九洲中学3所学校正式移交香洲区管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全实现“以区为主”的管理模式。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半年以上的)提供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2014年实施的《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相关要求,不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因此才出台决定让各区制定政策。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应建立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学历、技能为核心指标的按积分享受公共教育服务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统筹安排学位。 同时,荣获我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应予以加分。把计划生育由基本积分项目调整为加分项目,取消不符合计生政策扣减积分的办法,改为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加分。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取“一站式”网上集中受理、职能部门并联审核、系统自动计算积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招生模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应共享积分入学相关信息,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市教育局强调,各职能部门应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随迁子女入学需求预测、政策宣传、资料核查、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工作,统筹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各区要公示积分入学名单,公布学位安排结果,保证随迁子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与户籍学生平等的权利。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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