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谈商论道 - 详细内容 关键字搜索
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 不满16岁不得脱离监护独居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6/11/10 | 浏览量:116

    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意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意见》明确,我省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福州日报

上一条:珠海成首批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试点 系全省唯一入选城市 关闭 | 打印
下一条:澳门再推50项目入粤澳合作产业园
谈商论道
>> 更多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中大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6楼 联系电话:0756-8983605 邮箱:baminnet@126.com
版权所有 2011 粤港澳福建商会 粤ICP备11043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