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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珠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下调至12%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6/8/11 | 浏览量:151

今日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珠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将统一调整至12%,也就是说,今后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高不能超过12%。据统计,今年珠海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2.63亿元。相关人士也表示,这一举措将为企业降低可观的成本。

为企业减负!珠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下调至12%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1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7月起至2017年6月,全市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具体比例由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此区间自行决定。

同时,缴存基数上限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

据珠海市统计部门提供数据显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63元。珠海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统计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16989元 ;以最高不超过12%计,调整后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上限各为2039元。

今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这项政策,主要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为企业减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据统计,今年珠海市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2.63亿元。

相关人士表示,在当前宏观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珠海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一方面可以使困难企业保持正常开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社会人员就业,另一方面对稳定社会经济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更有利于稳定人心,增强企业和员工战胜困难的信心。

那么,此项政策的调整究竟能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呢?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某企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降低至12%,正常缴存职工有816人,按原20%缴存,则每月缴存额为240.52万元,其中单位缴存一半为120.26万元;调整后按12%比例缴存,则每月缴存额为144.31万元,单位缴存一半为72.16万元,每月可比以往少缴48.10万元,则一年降低缴存额577.20万元。

据悉,珠海市公积金中心在2015年度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转作风提效能、帮扶职工解决住房困难上发挥重要作用。在服务创新方面下足功夫,努力践行“把方便送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缴存职工,特别是在公积金贷款上有了新的突破,在全省率先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今年上半年贴息近6000笔,确保了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足,放款及时。

截至2016年6月,累计服务缴存职工77万人,超过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为支持购房、租房等提取公积金323亿元,为7万户家庭提供低息贷款147亿元。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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