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籍办证再推出4项便民措施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6/4/25 | 浏览量:268 2016年,珠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不断推出便民新举措!在1月1日推出户口登记“一证通”系统后,现再推出4项便民新措施!!!所以珠海的小伙伴,此时是不是觉得幸福满满啊,快把这条朋友圈转发给你身边需要的人吧,免得下次办户政业务走了冤枉路。 新业务小编稍微总结了一下,四项新业务分别是: 1、粤籍居民在珠海可补换居民身份证; 2、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同城办; 3、户口登记一证通系统再联通新渠道; 4、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 是不是仍然一头雾水?别急,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码。 粤籍居民在珠海补换居民身份证亮点就近办理 适用人群: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含全日制技校、职校)或全日制大学在读的非珠海户籍省内户籍居民。 省内异地身份证: 3月31日前 “首次申领、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回户籍地办理省内异地身份证。 3月31日后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备注:首次申领仍需回户籍地,在珠就近办理。 珠海的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实行全城通办的申办方式,即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或者办事人员较少的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办理。申请人(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居住证、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如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学生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前往受理派出所办理,办证时限为六十天,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或自费邮政快递送证。 温馨提示 (一)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有效期满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本市无额外收费。申请人可在受理窗口直接刷卡(银联卡)缴纳工本费。 (二)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异地居民身份证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或距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 3.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 5.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三)业务咨询请拨打珠海户政热线0756-8640350。 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同城办 亮点:同城办 适用于具有珠海市户籍并已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丢失或损坏需要办理换领或补领的,或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准备材料:居民户口簿,必备。照片回执,即《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必备。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出生证明,监护人代办需提供,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温馨提示 (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具体为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申领临时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二)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或自费邮政快递领取,也可在受理窗口直接刷卡(银联卡)缴纳工本费。 (三)户政中心咨询热线:0756-8640350。 户口登记“一证通”再联通新渠道 从2016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户口登记时,无需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特点:少交材料、快速办理。 以前房产证或无房证明,计生材料2016年1月1日至4月1日无需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需提供计生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2016年4月1日以后无需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符合条件者无需提供计生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 必读 (一)符合条件的计生材料范围:在本市出生且《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二)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婴儿出生入户时,由于要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副联,故仍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办理其他户口登记业务无需提供。 (三)户政中心咨询热线:0756-8640350。 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 从2016年4月1日起,向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 特点丨上门服务。 ★ 服务对象: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无法到受理地派出所(办证中心)且人在受理地派出所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身份证申办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视情向其他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如办证较集中的学校、企业等。 温馨提示 (一)申请流程。符合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范围和条件的申请人可委托亲戚朋友向受理地的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代为提交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申请,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原居民身份证。 (二)业务咨询。户政中心咨询热线:0756-864035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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