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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从本月起这些钱都不用再交了!
来源:粤港澳福建商会 | 发布时间:2016/4/25 | 浏览量:269

珠海人从本月起这些钱都不用再交了!

据了解,对《 关于免征中央 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已明确免征省级收入的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自2016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县级收入;自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免征其市县级收入。

对省定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粤财综〔2014〕89号文规定免征其中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等5项省定项目省级收入的基础上,从2016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县级收入,同时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船舶排筏过闸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等其余6项省定项目,同步免征其省级及市县级收入;从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县也按上述规定实施,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地方收入项目表:

国家设立涉企项目:

1.矿产资源补偿费

2.土地登记(证书)费

3.耕地开垦费

4.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5.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6.测绘仪器检测收费

7.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围防护费)

8.水土保持补偿费

9.河道采砂管理费

10.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1.检疫费

12.检验检测费

13.卫生监测费

14.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15.医疗事故鉴定费

16.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的产品质量检验)费

1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18.计量收费

19.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20.环境监测服务费

21.GMP认证费、GSP认证费

22.检验费

23.海洋废弃物收费

省设立涉企项目:

24.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

25.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

26.劳动合同文本费

27.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

28.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29.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30.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仅对乡镇规划区收取)

31.绿化补偿费

32.恢复绿化补偿费

33.船舶、排筏过闸费

34.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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