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昨日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正式发布。紫荆中学、文园中学、市四中、市实验中学4所学校的学区划分也尘埃落定。
变化:紫荆中学分两校区招生
与2012、2013年的实施细则最大的不同是,紫荆中的学区划分不再停留在“大一统”,凤凰路校区、桃园路校区的学区明确分开。
据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文华介绍,2011年两校合并后,一起采用统一招生,分年级读的方式,两个学校的家长对此均表示有意见,所以今年决定将两个校区分开招生。
记者对比了去年的方案发现,文园中学、市四中、市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的学区划分与去年基本一致。
其中文园中学的学区范围划分后有一段文字说明,称“梅华西路以北红山路以西配建学校建成后,按新学校安排学位。”赵文华表示,香洲十二中项目将启动,计划2016年投入使用,届时,现文园中学的部分学区会纳入十二中。
招生:对象由3类增至4类
此外,根据刚发布的《关于珠海市201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4所市属初中的招生对象,也由3类增至4类,明确“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我市户籍学生”也可报读。
怎么报名?
网上报名
5月10日至22日,登陆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报名。也可在小学毕业学校的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
公布结果
7月11日,公布学位安排结果。
电话多少?
紫荆中学
凤凰路校区:电话2121026
桃园路校区:电话2125323
文园中学
电话2532007
市四中
电话3332727
市实验中学
电话3325331
报读市属4所初中今年条件有变化
2014年4所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公布后,记者与去年的方案进行对比,发现今年的招生对象,对非香洲区户籍的学生,在房产方面有了要求。
例如招生对象的第一类,不是香洲户籍的珠海籍学生,按去年的条件,只要在香洲区有固定住所就可报读,而今年则明确提出,非香洲区户籍但具我市户籍的学生,需在香洲区有自有完全产权房产。
而招生对象的第三类,除了符合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3年版还有“持有2012年4月1日前已登记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的非珠海户籍人员政策内生育的随迁子女”,而今年的版本则删除了这一块的内容。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符合直属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的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香洲区户籍以及具有我市户籍在香洲区自有完全产权房产的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
2、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符合积分入户资格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我市户籍学生。
珠海市直属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
1、紫荆中学:
凤凰路校区:以翠香路与情侣中路交汇处为起点,向西南经翠香路至狮山路转东南,至夏美路转西南,经夏美路至山峰路转东,经山峰路至狮山路转东南,至朝阳路转东北,经朝阳路至情侣中路转西北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为紫荆中学凤凰路校区。
桃园路校区:以翠香路与狮山路交汇处为起点,向西经翠香路至紫荆路转西北,至梅华东路与沿河西路延长线交界处转南,经沿河西路至人民东路转东,至胡湾路转向西南,经胡湾路至胡湾里五街沿山边界限转东,至望海楼北侧延长至海边,沿情侣中路向北至朝阳路转西南,至狮山路转西北,至山峰路转西南,经山峰路至夏美路转西北,沿夏美路经狮山路转西北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为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
2、文园中学:以人民西路与健民路交汇处为起点,向东经人民西路至沿河西路转东北,经沿河西路延长线与梅华东路交界处转西,经梅华东路、梅华西路至健民路转南,经健民路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为文园中学学区(说明:以紫荆路与梅华东路交汇处为起点,从党校西侧向西北沿山边自然界限向西,至健民路向北延伸路段与梅界路交汇处转南,至梅华西路与健民路交汇处转东,经梅华西路、梅华东路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暂按文园中学安排学位。梅华西路以北红山路以西配建学校建成后,按新学校安排学位)。
3、市四中:以望海楼南侧为起点,经海滨北路,沿石景山、板樟山南部自然界限至板樟山隧道南,沿迎宾南路向南至九洲大道转东,至景山路转东北,至吉大路转东,至情侣中路转东北,沿情侣中路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为市四中学区。
4、市实验中学:以九洲大道与迎宾南路交汇处为起点,向南至石花西路转东,至建业二路交汇处转南,沿建业二路延伸线方向翻越大埔山,从新华苑西侧至海边,沿海边自然界限至吉大路口,沿吉大路转西,至景山路转南,至九洲大道转西,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为市实验中学学区。
其他学校学区无明显调整
其他几所学校学区并无明显调整,其中“以紫荆路与梅华东路交会处为起点,从党校西侧向西北沿山边自然界限向西,至健民路向北延伸路段与梅界路交会处转南,至梅华西路与健民路交会处转东,经梅华西路、梅华东路至起点处所围成范围”,暂按文园中学安排学位。梅华西路以北红山路以西配建学校建成后,按新学校安排学位。
释疑
多套房子怎么安排学位?
申请学生及法宝监护人在香洲区有多套完全产权房产的,按其“房户一致”的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户籍为集体户口咋办?
学生户籍为集体户口、户籍在其非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或者其他有户无房、房产比例不足100%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辖区居委会集体户口的,按《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输》(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执行。
户口落在亲戚家咋办?
A 学生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共有的房产地址相同的,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B 申请学生及其法宝监护人在香洲区仅有部分产权房产的,所持房产与非学生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共有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房产50平方米以下咋办?
所持房产为二手房或者建筑面积在50平米方以下的,按《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该通知明确,多套全权房产均在50平方以上(含50平方米)的,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只有一套全权房产的,不论面积大小,按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非珠海籍学生报读需啥条件?
非珠海户籍学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学位情况,安排至其完全产权房产所在学就读或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1、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2、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子女;3、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非我市户籍政策内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