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推动闽台机动车辆互通 厦门-金门或率先实现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8/30 | 浏览量:615 海峡两岸“三通”在闽取得巨大突破,海上直航、空中直航、直接通邮之后,两岸机动车辆也有望实现互通。昨日省交通运输厅举行了题为“5年(2008-2012)来福建对台三通工作情况”的在线访谈,访谈透露,我省正积极推动闽台两岸机动车辆互通。 今年7月份,省政府出台意见要求深化海峡两岸港航合作,其中关于两岸滚装运输的意见尤为引人关注。按照意见,我省将“进一步推动两岸滚装运输,争取率先实现平潭-台北、台中,厦门-金门汽车互通行驶”。实际上,闽台车辆互通的设想早在2007年就已提出,由于涉及驾驶人合法驾驶和车辆合法上路等问题需要闽台两地进一步协商,需要政策的支持和双方法规的认可,也需要在通关设施等技术环节上做好准备。据了解,按计划我省将推动闽台车辆经由海峡号客滚轮进出,采取先通小车后大车、先客车后货车的步骤,逐步实现闽台车辆互通。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大三通”,我省8个港口口岸全部对台开放。5年来,我省先行先试,闽台“三通”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闽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直接通邮全面实现,初步构建了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可以说,福建已发展成为两岸交流交往的主要通道,同时也成为两岸空中客货直航点最多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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