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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车自由往返横琴 海关总署出台横琴监管办法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7/11 | 浏览量:561
    澳门车辆将可在横琴区域内自由来往。昨天,横琴新区披露,海关总署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赋予横琴物流等方面比保税区更自由更灵活的功能,横琴新区区外货物销往横琴也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在全国率先实行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相关货物监管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改革。这些系统性的措施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生产相关货物税收有优惠

 

  《办法》多项规定体现了国家赋予横琴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保税或者免税管理,对区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而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可申请选择按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

 

  对于进出横琴的车辆,海关总署则规定,支持澳门牌照交通运输工具从澳门进出横琴,对横琴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澳门单牌车辆,海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订的相关协定实行监管,车辆经横琴进境后仅限在横琴内行驶。

 

  口岸分线管理人货分离

 

  《办法》对横琴通关模式和措施进行全面创新和规范。明确了符合横琴实际的分线管理模式。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对经横琴口岸进出境的货物,实行便捷备案管理,对进出横琴旅客的行李物品,实施分类管理,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既有利于粤港澳紧密合作和国家优惠政策实施,又有利于经一线口岸、二线通道的人、货、车的便捷通关,同时也便于海关部门实际监管。

 

  电子账册提高通关速度

 

  至于对横琴与境外、区外及横琴内货物的监管则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方式。根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海关对进出横琴以及在横琴内存储的保税货物、与生产有关的免税货物以及从区外进入横琴并享受入区退税政策的货物(简称退税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有利于海关管理,提高效能,减少企业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还大大提高了通关速度。

 

  不但如此,海关总署还支持横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

 

  名词解释

 

  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

 

  通过电子手段完成整个岛的合网电子监控,以海关对企业的账册联网监管为基础,结合智能卡口控制、物联网监控及智能视频环岛巡查监控,建立快速响应的海关智能化管理平台,率先探索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以电子围网监管全岛,能够实现与企业、监管场站等其他系统的跨界互联互通。

 

  支持澳门牌照交通运输工具从澳门进出横琴,横琴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澳门单牌车辆,经横琴进境后仅限在横琴内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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