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房一指标学位不跟房产转手 买房择校将要设限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5/29 | 浏览量:520 珠海学位房政策将有重大调整。市教育局最近发出通知:拥有两套或以上房产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按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安排学区学位。新政将从6月1日起实施。教育局人事将该举措解释为有失教育公平,如果购买二三十平方米房子就能获得学位,无疑是一种“变相择校”,与珠海多年来推行的“教育均衡”理念相违背,因为“穷人买不起好学区的房子”。
多套房产 看面积大的
在这份最新的《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里,市教育局对小户型房产和二手房产均作了要求。在珠海同一行政区内,如果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二套以上(含二套)全权房产,按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房产学区安排学位;如果有多套全权房产均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安排学位;若只有一套全权房产的,不论面积大小,按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那么,如果两套(以上)房子都在50平米以内呢?市教育局方面表示,这种情况非常少,将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
一房一指标 学位不跟房产转手
通知对二手学区房也做出要求,如果二手房产原业主已有子女在对应学区就读小学1- 5年级,或者初中1-2年级的,不再按该房产学区安排学位,而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如果二手房产原业主无子女在对应学区就读的,就可以按该房产学区安排学位。
二手房卖出后,为何原户主子女仍能就近入读呢?市教育局方面表示,一年级新生入学时,房产证方面会严格把关,但入学后不会年年查。这导致了一些“擦边球”现象:一套房子的业主解决孩子入学问题后,马上转手卖给下一个需要学位的人,出现一套房子占用多个学位的情况。新规定将会打击这种现象。
教育局方面表示,新规定没有把六年级和初三年级纳入,是出于人性化考虑,因为这些孩子很快毕业腾出新学位。
两个例外
发文之日前购房
规定将采取新生新办法的模式。对于在发文之日前已持有《房地产权证》,或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购房合同的家庭子女,仍可就近安排入学。
仅拥有一套房产
只有一套全权房产的,不论面积大小,按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针对目标
几所重点学校附近
有教育局人士透露,热炒学位房现象“主要集中在文园中学、紫荆中学、实验中学等学校附近。”
实际上,今年1月份的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就透露将出台措施限制炒二手学位房。发现“部分小面积房转手五六次,最初的房东从未搬出。”而买房的人只要求在附近有学位。
有关人士认为,购买二三十平方米房子就能获得学位,无疑是一种“变相择校”。这种现象与珠海多年来推行的“教育均衡”理念相违背,也不利于教育公平,因为“穷人的孩子无法到附近买房”。
后市影响
“房价上涨动力更大”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香洲一小附近某楼盘,该楼盘拥有数百套小面积房产。附近中介表示,小面积房交易非常火爆,均价接近2万元,多数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大,不太适合家庭居住,家长主要买来给孩子上学。
知情人士称,此前部分业主购买了该楼盘房子,但房产证迟迟未能拿到、无法获得学位而找开发商理论。香洲教育系统一名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点。对于这些业主而言,相当于搭上政策的末班车。因为他们在文件下发前签了合同付了首期,即便还没拿到房产证,照样能享有学位。
对于该政策的影响,景泽国际(珠海)董事总经理唐铁军认为,其实珠海一向限制“学位房”交易,只不过现在采用明文的方式。对家长来说,这意味着“学区房”更稀缺,房价上涨动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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