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发放首批乡村建设许可证 主城区违建有望合法化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3/19 | 浏览量:715 昨日上午,造贝村村民老温从前山街道办领到一纸《乡村建设规划放可证》,待他与有资质施工单位或有经验的工匠签订合同,以及到街道办备案之后,他就可以按设计图纸在旧房原址上重新兴建一栋不超过5层且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住宅。 据介绍,与老温一起成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村民建房管理的意见》(下称珠府第147号文件)出台实施后,首批获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还有另外两名造贝村村民。目前,香洲区正大力引导村民合法有序开展宅基地房屋确权报建工作,在2014年6月截止日期之前,辖区内的1800多宗已建成或在建的未报建村民住宅有望通过补办手续取得合法身份。
尝 鲜
首批村民获发许可证
预计明年春节就可搬入新房
老温是昨日第一位来领取建房许可证的村民。由于年久破旧,去年老温把旧房子拆掉,准备在原址重新盖房,得知我市开展“两违”整治行动后,老温主动停止施工。
2月底,老温在村股份合作公司领取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填妥交资料后,不到20天便接到领取许可证的通知,成为首批获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村民。
“申请表格交到街道办之后就不用管了,且全程只花了4000元购买设计图纸,真是省钱省心。”昨日上午,老温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激动地说,将找一些有经验的工匠来建房,预计4-6个月之后建成新房,明年春节就可搬入新房,“我打算自己住一层,其余四层用来出租。”与大多数被征田地的村民的想法一样,老温也想通过出租房屋帮补生计。 据相关文件规定,新建村民住宅应不超出5层且建筑面积不超出400平方米。
确 权
建成未报建可补办确权
逾期将视整栋建筑为违法建筑
村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已建成使用但未报建村民住宅,只要符合条件,建房人可在2014年6月11日前补办确权,逾期不办理,将视整栋建筑为违法建筑,在拆迁时将不予补偿;对于超面积建设的未报建村民建房,须经城管部门处罚后,方可补办确权手续,但是,超出部分不予确权登记,在清拆时不予补偿;对于在建未报建村民建房,要补办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
该负责人还表示,香洲区村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街村居建设管理中心将在做好村民新建房屋报建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补办确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以点带面,推动辖区村民建设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此外,新建村民住房在2014年6月后仍可受理。
管 理
简化建房报建手续
“一站式服务”提高村民积极性
去年12月,我市由规划部门再次就村民建房管理出台珠府第147号文,简化了村民建房的报建手续,同时减少了报建花费。“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我们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据香洲区村民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村民报建积极性大大提高。据前山街道办党工委委员黄志辉介绍,今年春节以后,前山街道村居建设管理中心已受理村民宅基地房屋报建资料共7宗,并于3月15日对造贝村三宗宅基地房屋报建核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从受理到核发许可证仅15个工作日。
村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只是村民报建建房的第一步,下一步,香洲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跟进服务已获批建房的村民,做好村民建房施工备案和施工过程监督,在竣工验收后,协助村民办理产权证等工作。
■流程
1
建房人向村报建员咨询政策、领取报建表格;
2
村、股份公司审核村民报建资料、组织公示、出具公示意见;村、股份公司审核村民报建资料、组织公示、出具公示意见;
3
村居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村民报建资料和村股份公司报送资料、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
村民自行组织房屋施工;
5
房屋确权、办理房地产权证。
■新闻链接
集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香洲区成立了村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村居建设管理。各镇街专门设置村民建设管理中心和服务窗口,对村民建房的日常事务实行“集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各村股份合作公司配备1-2名专职报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村民报建的相关材料。
■新闻背景
香洲1800多宗未确权或未报建
据了解,我市在上世纪90代末就停止村民建房报建,大量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或外来资金介入谋利而进行违法建设。据各镇街上报香洲区村居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数据显示,香洲辖区内有1800多宗已建成或在建的村民住宅存在未报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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