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小学禁止以考试形式招生 收费要公布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3/19 | 浏览量:504 从今年起,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中小学,均不能以考试的方式招生;学校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招生情况都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及校园网上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昨天上午,珠海教育系统举行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珠海将加强规范办学和依法治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等方面工作。 违规收费校长立即免职 会上,市教育局钟以俊局长表示,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珠海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政策,若发现学校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对校长一律先免职后查处。学校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学校招生情况都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及校园网上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近远期目标、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修改也要公开透明。 治理违规收费的重点包括:收费补课、收取捐资助学款等。市教育局纪工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方式包括检举和主动督察,发现一单调查一单。 择校生超员将不予审批 钟以俊局长表示,今年将严格规范常态编班、课程执行、教材教辅征订、课业负担、卫生安全等方面办学行为。据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部分民办学校存在以考试的方式招生的行为,从今年起,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中小学,均不能以考试的方式招生。 “今年择校生总数只能降不能升。”钟以俊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市义务阶段择校生总数远低于国家和省要求,占学生总数2%~3%,今年要求择校生比例进一步下降。若发现今年择校生数量比往年多,将不予审批。公办高中在招生中,要按照国家政策,严格限制分数、人数、钱数。针对择校生比例,教育局除了要求各区总体情况要符合要求外,还将对个别优质学校进行单独考核。 部分高中住宿费或上调 记者在会上还获悉,教育局将配合物价部门,出台新的普通高中住宿收费标准。 相关人士透露,我市高中住宿费标准为90年代制定,随着部分学校硬件不断改善,收费标准也将略作调整。大部分学校将维持现状,条件较好的学校会有上浮。目前,该项工作仍处于调研阶段,新标准何时出台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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