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醉酒女子摔晕 保安搀扶被判赔6千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1/30 | 浏览量:698 刘建平去年6月,珠海平沙镇一小区保安李平(化名)深夜在小区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酒后摔倒在地,便将其搀扶到自己的小店里休息,不料对方一直没苏醒,送医院抢救后死亡。死者家属近日以李平延误治疗时间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经金湾区法院调解,李平赔偿了6个月工资,合计约6000元。
死因为“未积极抢救” 据介绍,去年6月的一天,凌晨4时许,小区保安李平在巡逻时,发现女子刘某酒后摔倒在小区内,不省人事,便将刘某搀扶至自己的小店中休息。之后,他继续巡逻,忘了这件事。 不料,刘某竟一直没有苏醒,直至当天下午7点,家人四处寻找才在店中找到她,怎么也叫不醒后,报120将她送往医院抢救,刘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诊断发现,刘某醉酒倒地后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死因为未积极抢救。刘某的家属认为,李平将她搀扶至无人看管、无人照顾的店中放置长达15小时之久,导致延误了抢救时机,应承担责任,于是将李平诉至法院,索赔4万余元。 保安称没发现该女子有伤 据法院介绍,事后,李平大感委屈,称自己只是好心将醉酒的刘某送到房间休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此前刘某也曾因醉酒倒在小区,同样被自己搀扶休息,后来对方自行苏醒过来没事了,所以当天他也没有在意。而事发当晚,他也没有发现刘某表面有任何出血的迹象,并不知道她这一次摔伤了头。 判案剖析 法官:不能让好心人越来越少 办案法官向南都记者坦言,“本案的当事人主观上虽无恶意,但行为上仍存在一定过失”。如果判原告败诉,则可能给死者家属带来情感上的进一步伤害,甚至有可能引起过激行为;如果判原告胜诉,则有可能对人们的价值取向造成不良影响,因为本案毕竟是因“好心”而起,却因“好心”受到牵连,“这样可能会使社会上的‘好心人’越来越少,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冷漠无情,这些后果都不是法律制定者的初衷”。 随后,法官了解到,李平的妻子与死者刘某生前是朋友,刘某的家属之所以起诉,是因为李平在事发后一直认为自己没有错,没有表达任何歉意,一气之下才选择打官司。因此法官建议李平向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如有可能给予一定的金钱慰问。 李平最终接受了调解,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将6000元慰问金交给了刘某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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