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短租房东或被拘留15天 来客过夜要登记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3/1/8 | 浏览量:742 “日租房”需按“旅业式出租屋”管理 来客过夜要登记 在广州一些城郊结合部,“时租”、“日租”房的招牌四处可见。近期,广州有关服务管理部门将其纳入严管范围,对没有取得许可的出租屋主处以严厉处罚。 在天河、白云、番禺、花都等地城郊结合部,大量的出租屋外悬挂着“日租”、“短租”字样。一些大型医院附近也不时有类似广告纸张贴。 近期以来,这样的日租房、时租房成为严管新对象。根据省公安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的相关数据,全省这类出租屋有41万多间(套),居住在其中的房客年流动量超过1000万人次。 短租四大群体 司机、旅游者、学生、病人家属 番禺桥南某短租公寓“管家”许先生说,近年来短租兴起,租客多是来这里旅游、上课或者找工作的。“也有些刚来的白领,如果适应了环境,就改短租为长租。” 越秀区先烈南路附近不少报纸摊都有“短租”的广告纸张贴。“最重要的客人是住院患者的家属。”出租屋主阿立说,他刚刚把一间40平方米的老式房子按每天100元的价格租给从湛江来的一名患者的几个家属,价格比住旅馆合算很多,而且炖汤、煲药都很方便。阿立说,广州大医院床位紧张,重病患者本来经济压力就大,亲戚再去住旅馆,就会更困难。 南沙区东涌有个经营短租房的二手房东被拘留过3次。后来出租屋服务管理部门经过调研,发现当地有个货运场,经常有司机短暂停留1、2天。住酒店太贵,就住短租房。如果进行一刀切管理,他们无处可住,可能会聚在一起赌博、闲逛,更不利于治安。目前通过引导,要求房东做好登记,整个租赁形态规范了不少。 日租房来客过夜要登记 2012年4月21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杨斌因与前妻复合未果,入屋杀死3人,由此酿就震惊花都的3尸案。后来警方侦查发现,案发地点“集美公寓”即为短租房,且并未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出租屋主杜某某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行为”被处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其经营的短租房也被取缔。 出租屋“管家”许先生介绍说,现在出租屋搞短租,需按“旅业式出租屋”来管理。“一般出租屋都要实时登记,消防也要合格。实行旅业式管理后,有来客要过夜的话也要登记,和旅馆、酒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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