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标准 老客户提前还贷应斟酌 来源:八闽商会 | 发布时间:2012/12/21 | 浏览量:741 记者日前从各家银行了解到,按照房贷合同,明年1月1日起,所有房贷客户将全面执行新的利率标准,这意味着,目前仍按降息前利率结算的不少老房贷客户的月供很快将迎来减压。每当临近年底,一批客户就会选择提前还贷,但在降息通道中,盲目还贷不见得划算,应综合考虑。
>>两种房贷类型
较为适宜提前还款
类型一:处于还款初期的借款人提前还贷比较划算,因为还款利息支出通常集中在还款初期,所以借款人在还款前期提前还款都是划算的。
类型二:借款人手头资金能够支付房贷剩余尾款,却不能满足其他方面资金需求时,选择提前还款是比较划算的。借款人可以将手中资金用于提前还贷结清贷款,然后用此套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将抵押出来的钱款用于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上,来解决自身融资需求。
>>五种房贷类型
不适宜提前还贷
类型一:一种是基准利率享受7折与8.5折之间的购房者没有这个必要,由于已享利率优惠,即便利率调整前后月供之差也不会超过百元,因此不需要提前还贷。
类型二: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三分之一的购房者也没有必要,因为等额本金开始还的钱比较多,后来越来越少。这部分人已将大额的钱还完了,剩下小额的贷款,即便涨了利率,利息也不是太多。
类型三: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购房者也不宜提前还贷,因为这部分客户已经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所以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类型四: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的投资人士不适合提前还贷,否则得不偿失。比如短期内有收益项目可投资的人群,如果这时候将钱都还给了银行,将白白丧失了赚钱的机会。
类型五:另一种情况是不久后还需要银行贷款的购房人,现在若把钱一下子还给了银行,等再去银行申办贷款时,基准利率有可能会上浮10%到30%,甚至更高。
|
政策法规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