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对高污染汽车(即俗称的“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限行区域包括迎宾路、人民路、九洲大道等多条主干道全部或部分路段,总限行区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面积30%以上。
据了解,实施阶段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模式,从今年12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给予教育警示;自明年6月1日起,违规车辆将要面临300元的罚款。
《珠海市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方案》中明确规定限行区域为:主城区迎宾路拱北口岸至梅华路以东(含迎宾路),情侣路以西(含情侣路),昌盛路以北(含昌盛路),梅华路、迎宾北路口至契爷岭以南(不含梅华路)区域。
其中包括迎宾路、人民路、九洲大道、银桦路等50条道路的全部或部分路段。除此以外,“方案”还规定,市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逐步扩大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限行对象包括未持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持有绿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本市籍号牌汽车和外地籍号牌汽车。
根据“方案”规定,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为宣传教育期,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现场教育警示的方法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劝阻、管理,不予处罚。
从2013年6月1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开始执法处罚,主要采取现场执法处罚;2013年9月1日后,逐步依靠电子限行执法系统执法处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驾驶人处以三百元罚款。
据专家介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属于低空排放,各类污染物集中于人体呼吸带,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苯井花以及一些烟尘微粒物(包括某些重金属化合物),不仅影响人体的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浓度积累到一定程度,还会影响人体的生理机能。
同时,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排放是形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其除了可以形成硝酸根细粒子的PM2.5,还可以通过光化学烟雾生成污染空气的臭氧,形成新型复合型污染。
从2011年起,国家对机动车实施了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并将其纳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体系,并从2012年开始对重点地区包括珠三角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引入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与评价。
目前,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城市已经实现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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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高污染排放车?
高污染车辆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一般是指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其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
如何申领环保标志?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包括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为主,还有部分气体燃料汽车)和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汽车,尾气检测又达标的,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我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制度,现有16个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主要设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各区行政服务窗口以及珠光、达田、众大利4S店(具体地址可登陆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zhepb.gov.cn查阅),实行车辆年审与环保标志核发同步。